(一)、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送、审批
1.审批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发展业务流程应一切正常,分辨应恰当,涉及到业务流程产生的日期、总数和单价应合乎规定等;
2.审批原始凭证中所体现的经济发展业务流程的內容应合乎國家相关现行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方案、费用预算和合同书等的要求,应合乎审核权限的办理手续,及其应合乎节省标准等;
3.审批原始凭证的办理手续应完备,应填新项目应填好齐备,相关经办工作人员应都已签名,关键工作人员应审核愿意等;
4.审批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应填好清晰、恰当,总数、单价、额度的测算有没有差错,大写和小写额度应相符等;
5.在审批时发觉不真正、不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纳,并向公司承担人汇报;对记载不精确、不详细的原始凭证给予更正。
(二)、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批
1.填制记账凭证时,理应对记账凭证开展持续编号。
2.记账凭证能够 依据每一張原始凭证填制或是依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
3.恰当编制会计分录并确保借贷均衡,务必依据國家一致会计规章制度的要求和经济发展业务流程內容,恰当应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额度务必相等,合计数务必测算精确。
4.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內容相同,能恰当体现经济发展业务流程的关键內容,表述简短精炼;
(三)、账簿
依照國家一致会计规章制度的要求和会计业务流程的必须设定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别的輔助性账簿。
(四)、编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五)、纳税申报一月1-15日(国税、 地税)